路灯下的碎花撷趣(五)——小人物高风尚

2007-07-23 17:53 阅读(?)评论(0)

路灯下的碎花撷趣(五)

——小人物高风尚

 

引子:

 晚饭后在街边路灯下摆摊儿,往来人流如织。睹浮生百态,看世事万千,思凡间事理。

正文:

    现如今的人们愈加势力眼了,以貌取人、狗眼看人低、歧视社会底层平民已成为某些人的潜意识了。

    殊不知,尺有所短、寸有所长。这些社会底层的平民、小人物、外来民工,在他们身上也都有他们各自的闪光之处。

    我经常利用晚饭后的空闲时间在路灯下练摊儿,其他练摊儿的好多也都是退休工人、下岗失业的、外地来石打工的以及学生等等。

    这些人都是平民阶层,他们无权无势,但从他们的身上我却看到了丝丝伟大、闪光之处。甚至那些道貌岸然、衣冠楚楚貌似正人君子之辈也未必能及。虽然都是一些小事。

说几件小事给您听:

    其一:吾摊儿旁为一六旬老者的摊位,其从单位内退后,晚上路边练摊儿,挣些买菜钱。

    一晚,一女性在其摊位购物离开,却将自己的手提袋遗落在该老者摊位上。当老者照顾完其他顾客发现其遗落手提袋时,那位女性已骑车远走距其五十米开外了。但见老者急忙草草对我说了句“帮我看下摊儿”,便拿起手提袋跑步边喊边追去。当他再回来时已经时上气不接下气了。

    且不说老者贪财见利忘义,老者完全可以先将手提袋暂时保管起来,待那位女士回来找时再交付给她。可老者没有那样做,而是不顾自己的摊位、不顾自己的生意径直追上前去还给失主。老者在那样的年龄下,边跑边追骑单车的,情况可想而知。

    老者的这一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,其精神境界是高尚的。看似简单的一件小事,却并非人人做的来,甚至有的人还会把这个“手提袋”据为己有。就是这样一个无权无势无背景的摆摊儿老人,却有着这样的善举,他不是高尚的吗?

    其二:每晚在中山路工商银行、乐仁堂药房附近有一卖过期杂志的年轻人, 此人和善诚实,因此在那片儿摆摊儿的人里面人员很好。晚上在那里摆摊儿的流动性很强,再加上那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,环境比较乱,因此都是照管好自己的摊位就可以了,不好轻易管“闲事”的。

    一晚,其旁边卖手机套等小玩意儿的摊主不知何故,与卖哈密瓜的产生了纠纷(卖哈密瓜的都骑着三轮车,将瓜切成一瓣一瓣的卖掉) ,于是转眼间聚集过来四五个卖哈密瓜的小商贩,追着那个卖手机套的暴打。其他摊贩见此情景纷纷看管着自己的物品躲闪着,生怕波及到自己。而这个卖杂志的年轻人却不顾自己摊位急忙跑上前去拉架。

    要知道,街头上这种架是很不好管的,闹不好还会波及到自己。卖瓜的都是来自一个地方的老乡,而且三轮车上都有刀,管这种架是非常有威胁的。但这个卖杂志的年轻人却管了,而且成功了,虽然那个卖手机套的吃了点亏,但好在没有将事态恶化,而那几个卖瓜的则骑上三轮车扬长而去。

    此时此刻,这个卖杂志的年轻人是高尚的,他的行为我想也应该算是见义勇为了。不顾自己的安危勇敢的上前把打架的双方拉开,这种行为在这种紧要关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的,而他做了。再看看其他的摊贩,不过是侧立旁观,纷纷躲的远远的。

    一件看似简单的好事(小事),做与不做其实只是一闪念的事情,没有更多的时间让你去想“黄继光舍身堵枪眼”、“董存瑞舍身炸碉堡”、“欧阳海奋勇拦惊马”等先辈的光荣事迹。这完完全全出自于个人心灵的本能,它和一个人受教育的多少并无多大关系,却与你的心灵是否善良密切相关。

    “毋以善小而不为,毋以恶小而为之”说到底其实是说你的心灵在那一刹那是“善”还是“恶”而已。

    “尺有所短、寸有所长”,小人物、平民也有他的闪光之处,也有值得弘扬、学习的高尚情操。

    孔子曰:“吾日三省吾身”。

    黎叔曰:“眼睛要盯着别人的长处”。

    呵呵,扯远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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